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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心得之三

  作者:shilp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3 12:10:46 收藏本页

明确目标只求过线

   司法考试是资格考试而不是选拔考试,只求过线,而不求高分。因此要明确目标,在庞大的考试范围中找准自己的定位。重者恒重轻者恒轻是司法考试名言之一,三大实体、程序法是理所当然的重点。我认为,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值得借鉴的,轻者恒轻则持保留态度。四张卷子,卷一是最好拿分的,但涉及的内容很多人在复习的时候并不重视甚至大胆放弃,这是一个误区。在司法考试六百分里,每一分都是等值的,民法、刑法的一分并不比法律职业道德、法制史这些非重点科目的一分重要。有人说,司考是一门放弃的艺术。我觉得关键在于艺术而不在放弃,所以只求通过并非想当然地放弃自非重点,而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使投入与产出比例最大化。

  因此,我在制定复习计划时,和我的同学一起报了新起点的班,以培养把法条运用于题目当中的技巧为主,并不深究一些纯理论学说,一切为通过考试服务。

  重点突出注重综合

  我对重点的区分并不是完全靠各科的分值比例,而是结合自身水平和得分的难易程度加以区分。比如,卷一的法理、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国际法相对来说回报率较高,在这些科目上花时间比较经济,应该争取拿到大部分分数,切不可因为是非重点而掉以轻心。而卷二刑法、刑诉、行政法拿分要困难一些,但相对来说刑诉虽然繁杂,但以记忆性为主,且分值不低,所以要以其为突破口。卷三民法因为比较贴近生活实际,在理解起来要方便一些,实在不行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加上民诉也属以记忆为主科目,大家不要被民法的庞大体系吓倒,其实重点也就在总论和合同法(当然如果物权法出台则也包括在内),故我以为商法、经济法倒可以抓大放小,适当关注新法,不要拘泥于细节。至于卷四,是综合考察理论和法条运用,不容易把握,需要在平时多注意答题的角度,争取准而精。

  另外,复习时千万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要把法律部门割裂,毕竟生活中的真实案件不会依照部门法发生,法律关系往往错综复杂,一个问题要从多个部门法的角度分析。在复习过程中就要注意比较总结。正是注重了综合各个部门法才让我分数比较平均,也培养了自己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找法的思维方式。

  辅导与答题方法

  在复习早期参加辅导班还是很有帮助的,会让你在宏观上对司法考试有个初步认识。毕竟老师对复习思路、重点方面的把握较考生全面,在早期听讲也可以给自己一些紧迫感。

  另外,我想就卷四的答题方法讲一点自己的看法,卷四不好把握,除了知识性考察外,技巧也非常重要。如何在短短的几行简要论述中体现出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值得大家在复习的全过程中关注。例如答题的条理性、逻辑性和严密性,考虑问题的全面性及法言法语的运用都是得分点。建议大家在平时大量训练客观题的时候试试把题目转化成主观题,然后想想从哪些方面回答,这样既节约时间又训练能力。平时看辅导教材时也要多注意其表达的方法,看看有哪些语句是自己可以借鉴的,以备论述之需。答题时千万不要急于下笔,每道题目至少考虑五分钟,大概拟订答题思路再写,这是提高正确率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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