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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密训精选500题答案解析

  作者:hh 文章来源:h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1 12:48:21 收藏本页

习题密训精选500题答案解析
刑法部分    解析讲师--杨艳霞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2.【答案】D
  3.【答案】A
4.【答案】C。
5.【答案】D
6.【答案】C。
 7.【答案】B
8.【答案】B。
9.【答案】D
10.【答案】C。
11.【答案】D
12。【答案】B
13.【答案】D。
14.【答案】C。
15.【答案】B。
16。【答案】B。
17.【答案】B
18.【答案】BD
19.【答案】A
20【答案】A。
21【答案】B
22.【答案】C
23.【答案】C
24.【答案】B
25.【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D。
2.【答案】ACD。
3.【答案】BCD。
4.【答案】BCD
5【答案】ACD
6.【答案】ABCD
7.【答案】ABCD
8.【答案】ACD。
9.【答案】BD
10.【答案】ACD
11.【答案】ACD
12.【答案】BCD。
13.【答案】B
14.【答案】ABC
15.【答案】BC
16.【答案】ABCD
17.【答案】CD
18.【答案】BC
19.【答案】BCD
20.【答案】ABD。
21.【答案】ACD
22.【答案】ABCD
23.【答案】AB
 
24.【答案】ACD
25.【答案】ABC
26.【答案】ABD
27.【答案】ABD
28.【答案】ABC
29.【答案】AD
30.【答案】B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1.(1)【答案】不能。因为此时刘敏未满14周岁,王飞刚满15周岁,二人都无需为非法拘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答案】不能。因为此时刘敏虽然满了14周岁,但仍无需为非法拘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答案】如果是王飞砸的,那么可以追究王飞的刑事责任。因为此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王飞已满14周岁,应当为该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不能追究刘敏的刑事责任,因为刘敏未满14周岁;如果是刘敏砸的,则不能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因为刘敏未满14周岁。王飞对此又不知情,王飞仅需对非法拘禁行为负责,而他无需承担此行为的刑事责任。
(4)答案:如果是王飞砸的,那么可以追究王飞的刑事责任。因为此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王飞已满14周岁,应当为该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不能追究刘敏的刑事责任,因为刘敏虽已满14周岁,但对此并不知情;如果是刘敏砸的,则只能追究刘敏的刑事责任,因为刘敏已满14周岁。王飞对此并不知情,王飞仅需对非法拘禁行为负责,而他无需承担此行为的刑事责任。
2。(1)【答案】ABC。甲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但其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选项A正确。
甲认为乙在床上,但乙不在,因此属于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选项B正确。注意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不仅包括把此对象当彼对象,也包括把不存在的对象当成存在的对象。
甲认为自己已经实行完了杀人行为,所以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选项C正确。因此,未遂犯罪属于实行终了的还是未实行终了的,取决于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实行完了。
【答案】CD。甲的行为属于对对象的认识错误。由于两个对象(乙和丙)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因此行为人的罪名和罪过形态都不会改变。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不能认为甲构成故意杀乙未遂和过失致丙死亡。这和想去偷米,却偷错了,把面偷回来的道理是一样的,仍构成盗窃罪。
(3)【答案】AD。甲是为了杀人(但不知道乙不在床上)才打碎了古董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甲的行为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这就是在发生对象错误的情况下,如果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不同的社会关系,则行为人的罪名和罪过形态就会不同。例如误把狗熊当人加以杀害,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误把人当狗熊加以杀害,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有过失则成立过失犯罪。
3.【答案】ABCD。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是显然的。关于黄某对李某死亡的心态,很多人认为属于间接故意。这是错误的。只有在黄某明知李某和张某同时在值班室,但为了杀害张某而置李某于不顾时始能构成间接故意,因为间接故意要求对危害结果的明知和放任。但事实是,如果黄某知道只有李某在值班室,他就不可能烧毁值班室。所以黄某对李某的死亡并不是明知和放任的。
黄某对李某的死亡为何是直接故意?这是因为在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时,如果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例如本题,则行为人的罪名和罪过形态都不会改变--这就是法定符合说。因为黄某对张某之死所持的罪过是直接故意,因此,其对李某之死所持的罪过也是直接故意。因而选项ABCD均错误。
4.【答案】ABC。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是在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共同进行的犯罪行为。这意味着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这一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发生了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犯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在本题中,甲、乙的行为与丙的重伤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甲、乙都应对丙的重伤结果负责。
5.【答案】BC
【答案】C
【答案】D
【答案】A
9.【答案】C
10.【答案】C.
四、分析题
2.【答案】乙和丙均构成盗窃罪。
3.【答案】(1)甲单独构成抢劫罪,因为开枪是他个人的行为。
【答案】乙及其妻子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罪名应为故意伤害致死。乙妻将乙的刀夺下,主观上不希望发生将甲杀死的后果,但将木板递与乙的行为,主观上不能说没有伤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至于木板上有钉子,打入甲的要害致死的情节是乙与其妻始料未及的,甲的死亡与乙夫妻的共同伤害行为有着因果关系。
【答案】 (1)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诈骗罪。甲将乙用酒灌醉的行为属于刑法抢劫罪中规定的采用其他方法,因而构成抢劫罪。 甲意图以抢得的支票骗取财物,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以欺骗方法使人产生错觉,从而"自愿"将财物交付给犯罪人,是诈骗罪的客观表现。(2)甲的诈骗行为,虽因客观原因未能得逞,但因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未遂)论处。
刑事诉讼法试题参考答案

一.  单选题
1.C  2.B  3. C  4. B  5. A  6. B  7.B  8. B  9. A   10. C
11.  B  12. C  13. C  14. B 15.  D 16.  A  17. D 18. D 19. B 20.  B 21. D  22. D  23.   B  24.  C  25. B

二.    多选题
1. AD  2. BD  3. AC  4.  CD  5.  BC  6.  ACD  7.  CD  8.   AD  9.  BD  10. AC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AB 2. CD  3. BC   4. AB  5. AC  6.  BD  7. ABCD  8.  C  9. ABD    10.  B

四.    案例分析题
(一)
1.法院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侮辱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没有被害人的自诉行为,法院就不能直接予以处理。
2.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对于自诉案件,审判机关只能根据被害人的告诉来处理,而不是通知被害人成为自诉人。
3.刑庭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告知李琳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法。
4.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无所作为的态度是不正确的。因为段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5.法院决定于199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已决定审理本案采用独任制,即采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6.法院决定公开审理案件的做法不正确,因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应不公开审理。
7.在被害人表示不愿提起自诉的情况下,刑庭决定如期开庭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撤回自诉。
8.开庭审理时,只有被告人一人到庭的情况不正确。因为自诉案件的审理中,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9.法庭审理时,只是对段进行了讯问的做法不正确,应在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诉讼代理人相互辩论。
10.未让段锋作最后陈述的做法错误。因为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11.法庭作出刑事判决后,未处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二)
1.1个月。
2.可以。
3.不予准许。因被告人犯罪行为严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4.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可以自行辩护。
5.应当恢复法院调查。
6.在3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
7.在上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8.应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五.  论述题(略)
民事诉讼法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答案]A   [考点]举证责任倒置中倒置的情形
2.[答案]B    [考点]诉讼终结和一审判决的效力。
3. [答案]D   [考点]执行承担--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4.[答案]C    [考点]二审法院如何处理一审不准离婚的案件
5.[答案]A     [考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6.[答案]C     [考点]共同诉讼人的确定
7.[答案]B     [考点]精神损害赔偿提出的条件、既判力理论
8.[答案]C     [考点]仲裁裁决的执行
9.[答案]C     [考点]对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的处理
10.[答案]D    [考点]反诉的条件
11.[答案] D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
12.[答案] D      [考点]上诉期间内,有权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
13.[答案]A     [考点]移送管辖中民事案件的恒定管辖原则。
14.[答案]B     [考点]上诉人的确定
15.[答案]A     [考点]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16.[答案]C      [考点]执行和解
二、多选题
1.[答案]AD     [考点]仲裁协议的无效
2.[答案]BCD    [考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3.[答案]AD    [考点]法院调解的范围
4.[答案]ABC_法条题  [考点]再审程序中调解的效力
5.[答案]ACD   [考点]执行担保
6.[答案]CD    [考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法条题
7.[答案]ABCD   [考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8.[答案]ABCD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9.[答案]ABC   [考点]协议管辖的条件
10.[答案]BCD   [考点]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条件-法条题
11.[答案]ABCD   [考点]移送执行的案件
12.[答案]AD    [考点]支付令
13.[答案]ABC-法条题  [考点]缺席判决的具体情形。
14.[答案]ACD   [考点]侵权案件的管辖和移送管辖
15.[答案]ACD[考点]公开审判制度
16.[答案]BCD[考点]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
17.[答案]A、B、D、E[考点]继承诉讼中原告的确定与追加
18.[答案]C、D[考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同时具有管辖权的几个人民法院中管辖权的确定。
19.[答案]A、B、C[考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20.[答案]ABC[考点]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确定
21.[答案]ACD[考点]法院调解
22.[答案]ABD[考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3.[答案]A B C[考点]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24.[答案]ABCD[考点]法院对起诉的处理
25.[答案]AD[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范围
26.[答案]ABCD[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7.[答案]ABD[考点]简易程序中先行调解的案件--法条题
28.[答案]:ACD [考点]诉讼代表人的选定
29.[答案]:A B D -法条题[考点]证据交换制度
30.[答案]BCD -法条题[考点]举证时限制度
三、不定项选择(一)
1.[答案]ABD[考点]代位权诉讼的适用条件
2.[答案]ACD[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
3.[答案]ABCD[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
4.[答案]B[考点]诉讼中止
5.[答案]D[考点]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
(二)
1.[答案]AC [考点]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
2.[答案]C[考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区别
3.[答案]C[考点]无法提供证据的后果-推定在举证责任中的运用
(三)
1.[答] B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2.[答] A、B、D   [考点]名誉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3.[答] .A、C   [考点]管辖权争议的解决
4.[答] D     [考点]申请执行期限
5.[答] E     [考点]执行管辖
6.[答] A、B、C、D  [考点]对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法律措施
7.[答] C    [考点]执行和解
8.[答] C [考点]申请再审期限
9.[答案] C、D  [考点]申请再审的法院
(四)
1.[答案]A、B、C、D   [考点]产品质量造成的侵权案件中原告的确定
2.[答案]B、C [考点]产品质量造成的侵权案件中被告的确定
3.[答案]A、B、C、D  [考点]产品质量侵权的管辖法院
4.[答案]A、B、C  [考点]举证责任的分担--谁主张,谁举证,诉讼请求是赔偿所有损失,对这些损失的造成以及数额进行举证----ABC
5.[答案]A、B   《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53条第2款:运输者和仓储者对负有责任,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
(五)
1.[答案]A、B、C、D、E[考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侵权案件的管辖
2.[答案]B    [考点]诉讼时效
3.[答案]C[考点]仲裁与民诉的关系
4.[答案]A、B、D[考点]仲裁和解
5.[答案]A、B、C[考点]一方申请执行,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时的处理
6.[答案]A、D[考点]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
(六)
1.[答案]B[考点]对下落不明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诉讼的管辖
2.[答案] D[考点] 法院如何处理对下落不明人提起的诉讼
3.[答案]D[考点]离婚诉讼中特殊情形的处理--男方提出离婚有限制,女方无
4.[答案]A、D[考点]离婚案件申请再审的问题
5.[答案] D[考点]对离婚案件中未涉及财产的处理
四、案例分析
(一)
1. [答案] 不能(1分)。因为太阳公司分别与月亮公司和环球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仲裁条款对月亮公司无效,月亮公司不是该仲裁协议的主体(1分)
2.[答案] 不能(1分)。因为本案虽然存在两个有联系的合同关系,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环球公司与诉讼案件的处理已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它与太阳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由生效的仲裁裁决所确定。本案不能形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不能形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分)。
3. [答案] 合法。因为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1分);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1分)。
4.[答案] 能(1分)。因为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合同是否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关于同一项目的两份合同只要都具备有效要件,可以同时有效,但只能履行其中一份合同(1分)。
[考点]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有效与履行的关系
  5. [答案] 无权(1分)。因为只有仲裁案件的当事人才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月亮公司不是仲裁案件的当事人(1分)。
  6. [答案] 能免除(1分)。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分)。
                (二)
1.本案应以乔小某、乔大某和正华汽车修理厂为共同被告。
因为乔小某使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某,并且其挂靠于正华汽车修理厂并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对外从事汽车修理业务。钱某是在工作过程中造成车的损害,应由其雇主作为当事人。
2.对本案,甲市A区、甲市B区、甲市C区和甲市L县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是因侵权纠纷引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市A区、甲市B区和甲市L县是被告住所地,甲市C区则是侵权行为地。
   3.就此同一纠纷,究竟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取决于李某的起诉。若李某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则该法院依法取得管辖权;若李某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最先立案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争议,由发生争议的法院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个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予以撤销,并将案件移送或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
(三)
1.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不可以通知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本案中,丙公司作为甲公司小楼的承租人,并拖欠甲公司15万元房租,与本案的处理结果不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法院不可以通知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如果丙公司对执行法院发出的履行债务的通知有异议,执行法院不得对丙公司进行强制执行,而且不对异议进行审查。
3. 如果丙公司收到执行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甲公司还款15万元,造成该15万元被甲公司使用无法追回,丙公司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法院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
 
(四)
1.在这种情况下,市机电公司可以向市机械加工公司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在人民法院根据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市机电公司应当在15天内提起诉讼。
2.在本案中,存在一个诉,即市机电公司基于合同要求市机械加工公司支付所拖欠设备款的诉;该诉属于给付之诉;其诉的标的是市机电公司与市机械加工公司基于该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并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的加工公司是否应向设备公司支付所拖欠的150万元设备款的权利义务关系。
3.乙区人民法院和甲区人民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因为在本案中,乙区人民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而甲区人民法院则是和约定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两个人民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权。对于市机电公司的起诉,甲区人民法院应当不予以受理,因为乙区人民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该案件,故甲区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受理案件。
   4.市机械加工公司的这一意见是不正确的。因为本案所涉及合同虽然是加工公司所签定,但加工公司已与市机械公司合并成立市机械加工公司,也就是说,加工公司的权利义务已转让给市机械加工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50条,即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法人为当事人,因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应当作为本案的被告,故其意见是不正确的。
   5.市机械加工公司提出的在其所应支付设备款中扣除原材料钱30万元的请求能够形成反诉,因为该请求符合反诉主体特定、目的对抗、请求独立等形成反诉的要求。二审法院对于市机械加工公司的这一反诉请求,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告知市机械加工公司就反诉部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而不得将反诉与就本诉的上诉部分一并直接作出二审判决,这样会剥夺当事人就反诉部分的上诉权。
    6、市机电公司可以直接对市商贸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向市商贸公司住所地A市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乙区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市机电公司向次债务人市商贸公司住所地A市丁区人民法院起诉。
   8、丁区人民法院受理市机电公司对市商贸公司的起诉后,在程序上应当作出裁定中止代位权诉讼。
   9、市机电公司可以采取人民法院采取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措施,即申请人民法院向市商贸公司发出履行债务通知,责令市商贸公司将其拖欠市机械加工公司的50万元直接支付给市机电公司。
(五)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点程序错误:
    第一、甲区法院于9月4日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于9月9日才向付款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诉法》第194条,法院应当在受理的同时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第二、甲区法院于9月4日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于9月9日才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是不正确的,应当在受理的3日内发出该公告。
    第三、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因没有人申报权利,张审判员直接作出判决宣告银行转帐支票无效是错误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无效判决,如果申请人未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1个月内提出该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第四、张审判员一人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不正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34条的规定,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
(六)
1.答案:乙区法院和丙区法院
考点:加工承揽合同的管辖法院确定
2.答案:请求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人民法院(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 答案:正确,因为本案尚在审理中,合同是否解除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原告的请求不符合先于执行的条件
4. 答案:录音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为尽管为秘密录音,根据证据规定第68条的规定,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利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均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5. 答案:不成立。因为当时人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 答案: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
  7. 答案: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参考答案
一、(1)-(10)D      B       D        D       B       D       D       B       A        A   
   (11)-(20)C     A       B        B       A       D       D       B       B        C
(21)-(30)A      C       C        A       B       C       B       D      B         B
(31)-(40)A      B       C        D       A       A       C       B      D         A
(41)-(49)C      A       B        C       C       B       C       C      D
二、(1)-(8)ACD     ABCD       ABC       ABCD     AB      ABCD    AC    ACD
(9)-(16)BCD      AB          BCD         AB        BC        BC      ABC     AC
(17)-(24)CD      BC           ABC        ABC      AC         ABCD     AC     AC
(25)-(32)ABC     CD          ACD         BCD      ACD         ACD    ABD     AC
(33)-(39)ACD     BC           BC         ABCD      AC        BCD
三、ABC     B    B    C   BD
四、略。
民商法    第三卷(席治国)
     
一、
1. 【答案】A
2.【答案】C
3.【答案】A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答案】D
5.【答案】B
6.【答案】C
7. 【答案】C
8.【答案】B

9.【答案】B

10.【答案】C

11.【答案】D

12.【答案】B
【答案】A

14.
【答案】A

15.
【答案】C

16.【答案】D
17.【答案】A


18.
【答案】C


19.【答案】A

20【答案】A

21.【答案】A


22.【答案】D

23.【答案】A

24.【答案】C


 
25、【答案】D

26【答案】B
27.
【答案】B

28【答案】B
  
29.【答案】C

30.【答案】A
31、【答案】A
32、【答案】B
33、【答案】D
34.
【答案】C
35.
【答案】C
36.
【答案】D
37.
【答案】B
38.
【答案】D
39.
【答案】A
40.
【答案】A
41.
【答案】B
42.
【答案】B
43.
【答案】c
44.
【答案】b
A. 45.
【答案】C
46.
【答案】C
47.
【答案】B
48.
【答案】D

A. 49、
【答案】A


50、
【答案】D
二、51.【答案】BCD
52.
【答案】BCD

53.【答案】CD

54.【答案】ABD

55.【答案】ABD


56.
【答案】ABD
57.【答案】ACD

 

58.
【答案】ABD
59.【答案】BC
60.
【答案】ABCD

61.【答案】ACD

62.【答案】ABCD

63.【答案】AC

64.【答案】BCD
65、
【答案】BC
66.【答案】ABCD
A. 67.
【答案】BCD

68.
【答案】CD
69.
【答案】ABC
70.
【答案】BD
A. 71.
【答案】ABCD
72.
【答案】CD
73.
【答案】ABD

74.
【答案】BD
【答案】ABD
75.【答案】AD
76.【答案】B

77.
【答案】A


78.
【答案】AC

79.【答案】ABCD

80.【答案】C
B. 81.
【答案】BD
A. 82.
【答案】B
83.【答案】A
                          (二)
84、
【答案】A
85、
【答案】D
86、
【答案】D
87、
【答案】C
88、
【答案】A
89、
【答案】C
A. 90、
【答案】AD
(三)
A. 91.
【答案】D
A. 92.
【答案】ABCD

93.
【答案】C

(四)
94.
【答案】D
A. 95.
【答案】B

96.
【答案】A
97.
【答案】A
98.
【答案】BC
99.
【答案】AD
100.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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