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报名条件  成绩查询  查分数线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名师辅导  经验交流  考试动态  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名师专访  历年真题
 司考法规  视频课堂  网上考场  社区热贴  司考社区  博客精选  博客推荐  名师答疑  我要提问  辅导计划 辅导用书  三国法  民法  刑法
 分  校:京 | 晋 吉 | || | 琼 | |
您现在的位置: 司法考试网|新起点司法考试 >> 司法 >> 休闲茶坊 >> 正文


网上盗Q币当何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6 10:37:48 收藏本页
    4名高手利用网络电话入侵厦门电信声讯台的Q币充值系统,3天时间里共盗充价值9.8万元的Q币。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检察院和法院对此案如何定性产生了分歧。检察院认为已构成盗窃罪,而法院却认为应定性诈骗罪。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4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获刑。

  网上套取巨额Q币拿去卖钱

  2006年3月16日,IT人士闫某、张某前往成都拜访同行唐某。在聊天时,来自厦门的张某提及,厦门固定电话拨打168充值系统充值Q币“无需密码认证”。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闫某随即想出一个点子:通过网络虚拟一个厦门固定电话,拨打168充值系统来套取Q币,然后再将Q币拿去卖钱。
  唐某对此也有兴趣,他安排公司员工梁某利用公司设备与闫某进行技术测试,张某则先行返回厦门。经过配合,4人终于成功虚拟了厦门固定电话并测试成功。一切安排妥当后,梁某让张某购买6张小灵通卡,并设置呼叫转移,同时雇人通过网络虚拟厦门固定电话号码段,不间断拨打厦门的8个小灵通号码,进行Q币充值。短短3天时间里,他们共盗打该系统转至声讯台6000余次,其中成功盗打5000次,充值金额达9万多元。
  梁某则负责在网上寻找专门收购游戏币的买主,将盗打电话所获得的大部分Q币以3折的低价出售。之后,他们将卖得的2万余元赃款分掉。厦门电信公司很快发现168充值系统异常,立即通知腾讯对此展开调查。2006年4月13日,张某主动投案,其余三人随后落网。

  检法两家对如何定罪起分歧

  闫某等人被捕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但法院却认为闫某等人并未构成盗窃罪,而是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唐某、梁某、张某则分别获刑四年三个月,三年六个月和两年。
  一审宣判后,思明检察院以“适用法律不当、定性错误”为由提出抗诉。检察院指出,闫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用他人固定电话号码充值Q币,造成固定电话用户电信资费损失,而固定电话用户对此并不知情,不存在因认识上错误而“自愿”交付Q币,应该定性为盗窃罪。
  但厦门中院终审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中院认为,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盗窃不需要财物管理人、所有人的配合就可以完成;而诈骗罪是由于财物管理人、所有人虽知情但基于错误的认识而将财物交给他们。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余强分析说,168充值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具有识别交易信息及充值Q币能力的人工智能平台,其代表电信公司与固定电话用户实施Q币交易行为。被告人实现犯罪目的的关键手段,正是利用虚拟的厦门固定电话号码,冒充固定电话用户身份进行Q币充值,致使厦门电信168充值系统在没有开启二次密码认证的情况下,无法对充值主体进行有效识别,从而错误地将充值主体确认为真实的厦门固定电话用户,以致最终错误地交付Q币。这一事实说明,这种对具有人工智能的充值系统使用虚假信息而获取财物的行为,正是利用168充值系统低级的识别能力,采用了“欺骗”的手段,使其信以为真,错误地与行为人达成交易,从而交付Q币。该情形符合诈骗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而与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相悖。

  司法不能仅仅局限于法条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健雄认为,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财物,还是采用欺骗手法使财物控制者受骗,而产生处分其财物的意思和行为。本案中,4名被告人是通过“欺骗”充值系统与其交易从而获得Q币。充值系统是代表其设置者与充值者进行交易的,因此它的处分行为可视为设置者的处分行为。被告人貌似欺骗充值系统,但实质上受欺骗的是设置者。据此,厦门中院才认定被告人构成了诈骗罪。
  黄健雄说,本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备受瞩目的“许霆案”。不同之处在于:本案中,充值系统错误支付Q币并非因为系统故障,而是因被告人恶意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欺骗。“许霆案”中,ATM机错误付款是因许霆利用了ATM机系统故障超额支取而导致的,许霆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支取,并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从而“欺骗”ATM机的情形。
  黄健雄指出,“许霆案”存在许多我国司法界以往从未或是极少遇到的特殊情形,法学界对其中存在的学术问题也未有统一见解,所以从是否属于犯罪到定罪罪名再到量刑轻重都存在讨论空间。闫某等人窃取Q币案也提醒法官:司法不能仅仅囿于法条,重视判决中的学术分析,并结合社会现实进行审理才能得到大众理解与尊重,法律方能彰显公正与威严。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我要点评】【添加收藏】【打印此文
     
      网页点评
      相关文章
    “万里大造林”案:何庆
    限制飞行员流动比例涉嫌
    “机动量刑建议”出奇效
    法官背着案卷陪缠访者“
    陕西三千律师投保执业责
    石家庄推行自由裁量基准
    新民诉法实施后申请再审
    国内首家法院“平民调解
    长三角首起私募基金诉讼
    社科院专家澄清对《劳动
      热点推荐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胡锦光行政精品课程   试听
    张海峡商经精品课程   试听
    李毅三国精品课程    试听
    隋彭生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艳霞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王锴行政法精品课程   试听
    姚欢庆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帆法理精品课程    试听
    常英民诉精品课程    试听
    陈永生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张合功论述精品课程   试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6275134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站长:新起点 信箱quicktime_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