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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管理 四顶“大盖帽”奈何不了“马路食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0 11:11:44 收藏本页
工商:我们只管固定经营场所

公安交管:正常停车不能取缔

城管:车内经营我们无权管理

卫生监督:处理起来是个难题

  午饭时间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埠屯一带,电脑城门前100多米长的街道上,沿街排开了8辆小货车,其中的5辆改装成餐车卖盒饭,另外3辆更被改装成流动厨房,装备了炊具和煤气罐,现炒现卖。
  昨日中午12时许,正是就餐高峰时段,电脑城街边一溜儿流动餐车前人头攒动。一些行人和打工者购买盒饭后,就蹲在路边吃。而餐车工作人员工作秩序“井然”:炒菜、盛饭、装菜、收钱和分发筷子,俨然流水线作业。沿街炊烟袅袅,非机动车道成了“露天食堂”。
  距流动餐车几步之外,便是主干道,车流不绝。附近一名姓魏的店铺经理对记者说:且不说流动餐车自身的卫生问题,路上的灰尘、汽车废气便已让人头疼,流动餐车的卫生情况着实令人担忧。而一位在此买盒饭的电脑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附近没有什么吃饭的地方,在这买饭,比较方便,也还实惠,也顾不上什么卫生不卫生了。
  记者了解到,流动餐车自出现多年以来,因食品不洁、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等原因,经常遭投诉。多次被取缔,又多次反弹,执法部门颇感无奈。
  据介绍,2005年上半年,武汉市洪山区多个部门联合整治过4次,收缴了一车经营用具。但不久后,流动餐车又现街头。2006年12月19日,洪山工商分局广埠屯工商所出动十余名执法人员,对6家无证餐车进行查处,但查处没多久,这些流动餐车又卷土重来。
  何以如此?记者在采访中被告知,流动餐车涉及问题较多,而各部门权限不同,经常面临交叉管理的问题。
  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新闻中心主任徐永峰告诉记者,广埠屯电脑城客流量大,而附近就餐的场所不多,近两年才开了两家餐饮店,所以流动餐车有很大的市场。对于流动餐车,工商部门也一直在处理,但是,工商部门的执法对象是有固定营业场所的经营门店,对流动餐车的管理不在执法权限内,只能针对他们的无证经营行为责令整改。对街道上流动性质的经营活动,需要城管部门处理。而且,对流动餐车的处理涉及到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
  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有关人士则表示,暂时不发表任何意见,下一步的治理行动根据区政府的安排进行。而此前当地的城管“110联动”值班人员面对当地媒体时认为,流动餐车是在机动车上经营,没有下车占道,超出城管权限,需要交警出面解决。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对于停车位的设置,是根据路段车辆需求进行的。交管部门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进行执法活动。洪山区交通大队秩序科负责人说:这些流动餐车均停在划定的泊车位,又有合法的行车手续,因此交管部门也不能取缔它们。
  “这些流动餐车都没有卫生许可证,而且也不可能给他们办卫生许可证。”武汉市洪山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勇这样说。他介绍,卫生监督所也多次对流动餐车进行过取缔,没收了液化气罐、燃气灶等物品。这些经营用具的价格相对于违规经营者的收入来说,都是很低廉的,一般取缔之后几天,流动餐车又重新营业。他们的营业收入一般都是卖一份盒饭收一份钱,连账本都没有,没有证据证明是违法所得,我们也不能没收其违法收入。
  李勇告诉记者,从以前的治理行动看,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去查,这些流动餐车就会收敛一些。但是洪山区卫生监督所一线执法人员有限,不可能每天都去蹲守,对流动餐车的处理的确是个难题。这种违章占道经营的活动,也应该是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而城管部门认为流动餐车是在街道停车线内的,对车辆的处理应该由交管部门来执行。像这样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反而使问题更复杂。要想根本解决流动餐车的问题,可以建议地方人大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赋予一个行政职能部门专门治理的权力,或者干脆由交管部门取消这一路段的停车位。
  相关部门各有其说法,也各有其道理。武汉市广埠屯电脑城附近的“马路食堂”到底如何解决,成了一个令人尴尬的难题。就餐高峰一过,餐车陆续收工,街上留下了泔水、剩饭、一次性碗筷……一位环卫工无奈地对记者说:“看这一片狼藉,每天都要扫好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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