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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常情还是官之常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1 9:13:13 收藏本页
常情是人所共有的情感,说话做事合乎常情,纵是做错,人们也多会理解,能不责怪就不责怪。不过,“人之常情”用到官场就大变其味。某些官场“人之常情”被当成官场哲学信奉,后果可怕。

  不久前的《法制周报》有篇报道说,去年10月,未经公开考试招聘,有47人调入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这些人中有局长夫人、领导亲属,甚至还有领导的保姆……不过,城管局一官员说得很是坦然:“照顾一下自己的亲属和关系户,这也是人之常情啊!”

  如此毫无掩饰的“肺腑之言”,让人真以为是人之常情。你想,老公照顾老婆,面对终身伴侣,能不通融?七姑八姨三舅子,都是亲戚,你磨得开脸?还有保姆,在你家忙里忙外,看老顾小,总得照顾吧?“无情未必真豪杰”,在乎爱情、亲情、恩情的,才合乎常情。毕竟,领导也是人,首先是常人。

  再想味道就不对了,如果换成是普通百姓,那位官员口中的“人之常情”适用不?以其说错话不脸红的习惯看,他可能大胆地说:“安排也行,你要是个官,我没意见。”这一假设就让人清醒了,“人之常情”关键词不在“常情”,而在“人”的身份、地位信息中的权力含量。可见,普通百姓的“人之常情”与少数官员的“人之常情”不是一个概念。

  这就是另类官场下的“人之常情”哲学观。略有社会经验的人不难理解,这是公共权力用于非公共利益的产物——“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没有普通百姓的份儿。

  官员不同于普通人,“官之常情”应区别于一般人的“人之常情”。只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算领会了“情”的真谛。因为“情为民所系”定位了官员的“人之常情”,只有在此“情”基础上使用权力,为民谋利,才能为人称道。否则,就脱离了“人之常情”的应有的特殊语境。

  仔细分析一下,那些倒在“人之常情”光环下的官员,几乎全部混淆了“人之常情”与“官之常情”的内涵,将敬畏权力的“官之常情”丢到脑后,大讲满足私欲的“人之常情”,虽然明知这些见不得阳光,但他们遵循自己的“潜规则”,有自己的暗箱操作的腐败逻辑。需要正视的是,这种逻辑往往处于半公开状态,某些官员公开讲“人之常情”毫不脸红,就是典型例证。

  然而,在监督机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官之常情”逐渐成为官员不得不拥有的情感,某些官员要讲“人之常情”越来越困难。尽管不少“人之常情”还在继续,但从当前打击腐败的强劲势头看,笔者对“官之常情”持乐观态度,因为那些持“人之常情”的官员,在制度面前,不得不认同“官之常情”,否则他们可能连谈“官之常情”的机会都没有了。

  如果你是人民公仆,你是讲“人之常情”,还是“官之常情”?这是摆在每一个官员面前永远的选题,也是公众最为关注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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