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报名条件  成绩查询  查分数线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名师辅导  经验交流  考试动态  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名师专访  历年真题
 司考法规  视频课堂  网上考场  社区热贴  司考社区  博客精选  博客推荐  名师答疑  我要提问  辅导计划 辅导用书  三国法  民法  刑法
 分  校:京 | 晋 吉 | || | 琼 | |
您现在的位置: 司法考试网|新起点司法考试 >> 司法 >> 快乐司考 >> 正文


应试状态的提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31 10:41:59 收藏本页
来源:法制日报

现在距离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了,在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做好应试能力的训练和心理调整,使应试状态得以提高对每一个考生都是至关重要的。司法考试对于考生而言备考成本是很大的,无论是时间的投入、精力的付出、经济的开支都需要考生个人来承受。从初夏到深秋备考历程之长,大家付出的努力自然而且理应得到一个满意的回报。而事实未必尽然。 

  应试状态的提高分为两部分:一是应试能力的加强;二是应试心理优势的确定。根据我们十余年教学经验的总结,全真模考班四场模拟训练对应试能力的提高作用很大。在以往的律考、国家司法考试以及400分全真模考班当中绝大多数考生的成绩都是在220分上下。一般有法学基础知识的朋友不经过备考复习,在律考和国家司法考试中也可以取得160分左右的成绩。经过几个月艰苦的努力学习、备考,可以使自己提高到220分左右。而再要提高20分(含金量最大)必须有意识、有步骤的强化训练应试能力。应试能力的提高是要通过系统、机械、反复的训练才可以完成。应试能力是应试状态的核心部分,只有考生自己不懈的努力训练才可以达到应试的要求。 

  我经常对考生讲:你必须心甘情愿的去做哪怕是最微小的基础工作,愿意接受训练的约束,具备忘我的学习热忱,这些基本的备考态度必须成为一个考生、一个未来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和生活道路的组成部分。仅目前而言,考生具体要做的工作不是察漏补缺,而是以历年真题为本训练应试的速度、答题技巧、对考点的把握、对重点法条深入变通的领悟和理解。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应试体能满足于考试的需要。而应试体能又是应试能力基本的组成部分。400分全真模考班教学的设计也对应试体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应试心理的强化和提高比较有效的方式是获得快而准确的司法考试信息和试卷变化。我们的400分考前预测班基于长年对律考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本身的研究和理解,在考前给考生以前瞻性的、准确的预测和试题评估;给予司考信息和考点、出题模式等等诸多方面传授。使考生在有充分准备、充足的信息保障的情况下确立和完善心理优势,以积极的、良好的心态、精神面貌应试。 

  目前,在家自学的考生应当以历年真题的演练和重点法条的记忆与理解为主。在练习中完善自己对考点和重点法条、原理的把握,而不是花大时间、大力气去完成对司法部辅导用书的阅读。至于对其它的教材类、讲议类辅导书籍的通读更没有必要,因为无助于应试能力的提高,对应试心理还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在试题练习中可能答题的错误率较高,这恰恰是练训的收获和目的。考生要在寻找正确的答案过程里去完善自己的法学知识,所完善的部分肯定既是考点又是重点。这样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而不是抱着书本一味的、浅表层次的重复阅读,这样的阅读可以说对成绩在220分左右的考生是无益的(也是对备考过程简单、僵化的理解)。也是考生在这段时间要加以纠正和避免的。 

  水准处于220分左右的考生如果在单位时间里对前三年的考题加以严格的训练、把握设题思路、精确的掌握考点会在2003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受益匪浅。如结合400分考前预测班对考题准确的预测和评估一定会取得满意的成绩。这也是为以往的教学实践所证实。 

  至于今年新增设的《法制史》的内容,我个人认为题目设置会在知识性的浅表层面。 

  总之,到考试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历年试题的训练,考点、重点的把握,重点法条的记忆,是提高应试能力的核心方法。司法考试考察的法学知识面广而博,但确有重点和考点可寻。历年的考试状元之所以只有300出头的分数,说明面对这一严肃的考试制度,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到面面俱到。在司法考试中只有没通过的遗憾,不存在没有得到满分和高分的遗憾。 
    文章录入:webmaster1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我要点评】【添加收藏】【打印此文
     
      网页点评
      相关文章
    新起点提醒考生做好考前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
    考场小帖士—祝您成功
    司法考试各地网上准考证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在
    2008司法考试考前信息大
    司法部2008年最新公告
    新起点关于2008年司法考
    司法部2008年最新公告
      热点推荐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胡锦光行政精品课程   试听
    张海峡商经精品课程   试听
    李毅三国精品课程    试听
    隋彭生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艳霞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王锴行政法精品课程   试听
    姚欢庆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帆法理精品课程    试听
    常英民诉精品课程    试听
    陈永生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张合功论述精品课程   试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6275134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站长:新起点 信箱quicktime_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