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起点 >> 司考指南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报名材料          【字体:
报名材料
作者:新起点司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       认证证明。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文章录入:沅芷巫荠    责任编辑:沅芷巫荠 
  • 上一篇文章: 报名无效的情形

  • 下一篇文章: 司法考试内容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司法部2008年最新公告

  • 新起点关于2008年司法考试相…

  • 司法部2008年最新公告

  • 08司法考试增加与删除考点变…

  • 08司法考试增加与删除考点变…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行…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司…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