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报名条件  成绩查询  查分数线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名师辅导  经验交流  考试动态  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名师专访  历年真题
 司考法规  视频课堂  网上考场  社区热贴  司考社区  博客精选  博客推荐  名师答疑  我要提问  辅导计划 辅导用书  三国法  民法  刑法
 分  校:京 | 晋 吉 | || | 琼 | |
您现在的位置: 司法考试网|新起点司法考试 >> 司法 >> 司考动态 >> 正文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卷试题分析

  作者:agi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14:38:48 收藏本页

 

      08年行政法试题在延续着以往的主要趋势的前提下,有一定新的发展和突破。在难度上,与07年相当。较之前几年的高不可攀,难度有所回落。在题型上,与过去基本一致,特别是第二卷的客观题。分别考查了12道单选题(从39题到50题),11道多选题(从80题到90题),还有3道不定项选择题(从98题到100题)。在第四卷中,继06年和07年分别考查了一道25分的论述题之后,今年行政法考查了一道20分的传统案例分析题。从分值分布上看,卷二单选题为12分,多选题为22分,不定项选择题为6分。加上第四卷案例分析题20分,今年行政法共考查了60分。在历年的60——65分这一分值范围之内,比较稳定。

一、行政法具体的分值分布 :

1、合理行政原则:1(46ABCD)

2、公务员:1(39ABCD)+2(98ABCD)3

3、行政许可:0.5(84B)+2(87ABCD)=2.5

4、行政处罚:0.25(48B)+0.75(49ABC)+0.5(84B)+1(89AD)=2.5

5、政府信息公开:1(42ABCD)+2(90ABCD)=3

6、行政法规制定程序:1(41ABCD)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2(81ABCD)

8、行政复议:1(45ABCD)+2(80ABCD)+1.5(82ABC)+1.5(83ABC)+1(84AC)+2(85ABCD)+0.5(89B)=9.5

9、行政诉讼: 1(43ABCD)+1(44ABCD)+0.5(AB)+1(47ABCD)+0.75(48ACD)+0.25(49C)+1(50)+1(82AD)+1.5(83BCD)+0.5(84D)+2(86ABCD)+0.5(88C)+0.5(89C)+2(100ABCD)+20(卷四第六题)32.75

10、国家赔偿:1(40ABCD)+2(99ABCD)3

二、考点内容和考查法条:

1、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的性质、特征和范畴。本题是纯粹的理论性考题。

2、公务员:主要考查了考生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惩戒和处分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公务员法》第58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141638

3、行政许可:主要考查了考生对行政许可的注销、行政许可中的法律责任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行政许可法》第7072

4、行政处罚:主要考查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听证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中的法律责任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行政拘留等知识点。

考查法条:《行政处罚法》第837425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102107

5、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考查了考生对县乡级人民政府重点主动公开信息类型、申请公开的条件、程序、收费等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122021252627

6、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主要考查了考生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阶段、送审稿签署、公布以及备案等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151930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主要考查了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报批程序知识点。

考查法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111213

8、行政复议:主要考查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中的调解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复议前置、行政复议中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等知识点。

考查法条:《行政复议法》第121417262732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13141550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

9、行政诉讼:主要考查了受案范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管辖、起诉期限、证人证言、证据调取、证据证明力、上诉事由、一审和上诉审的裁判类型、撤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等知识点。

考查法条:《行政诉讼法》第1511121825395054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9121314151719202233344256576887899394条;《证据规定》第202243637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

10、国家赔偿:主要考查了行政赔偿的范围、司法赔偿的程序、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等知识点。

考查法条:《国家赔偿法》第192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第12

 

 

 

 

 

 

 

 

 

 

 

 

 

    文章录入:agi    责任编辑:agi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我要点评】【添加收藏】【打印此文
     
      网页点评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胡锦光行政精品课程   试听
    张海峡商经精品课程   试听
    李毅三国精品课程    试听
    隋彭生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艳霞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王锴行政法精品课程   试听
    姚欢庆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帆法理精品课程    试听
    常英民诉精品课程    试听
    陈永生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张合功论述精品课程   试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6275134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站长:新起点 信箱quicktime_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