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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1 17:09:17 收藏本页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论其是否与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均不妨碍其成为证人,依法都有作证的义务。法律规定只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由于其了解案件情况而成为诉讼参与人之一,这一特点决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特定的,具有不可替代性。应当保证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优先作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者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辩护人、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如果他们知道案件情况,应优先选择其作为证人,不再担任本案中的其他人员。

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不能成为证人,因为他们不能像证人一样感知案件事实,无法享有证人的诉讼权利或者承担证人的诉讼义务。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查阅证言笔录,并予以补充或者更改。

3.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4.对于其因作证而产生的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有权要求补偿。

5.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以及其近亲属的安全,防止因作证而遭受不法侵害。

证人依法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有义务回答公安司法人员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询问,并接受质证。

3.对于公安司法人员询问的内容予以保密。

[相关真题]:(03.卷二.多.60)

某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室的法医王某一天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经过。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B.王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

C.王某应当作证人,但不能作鉴定人

D.王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答案:CD

[模拟训练]:

14.某晚,被告人张某潜入夏某家盗窃,被夏某发现,张某即用匕首将夏某捅至重伤慌忙逃走。当时,夏某的10岁的儿子郑某正好放学回来,从窗户看到其父被捅的情景。在本案中,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郑某是证人B.郑某是被害人

C.郑某是见证人D.郑某既是被害人,也是证人

答案:A

[相关法条]:

第48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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