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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的重要法典          【字体:
隋唐时期的重要法典
作者:新起点司法考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1
法典
时期
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开皇律》
隋文帝
参见魏、晋以来各朝刑律,而多采“后齐之制”
封建刑律十二篇体制最终确立,以后各朝承袭,无大更改
刑罚轻缓,五刑体系出现,标志着封建刑罚制度趋于成熟
吸收“重罪十条”而加损益,正式定为“十恶”之罪
创设“例减”之制
《武德律》
唐高祖
唐代第一部法典
《贞观律》
唐太宗
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参照《开皇律》制定的新法
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范围
确定了五刑、八议、十恶、请、减、赎、当、类推、三复奏、五复奏等制度
《永徽律疏》(《唐律疏义》)
唐高宗
参见【角度1】
《唐六典》
唐玄宗
开创中国古代行政立法法典化的先河,是现存最古老的行政法典
开元十年,以“以官统典”为原则,实行“官领其属,事归其职”的方法,仿西周《周官》一书制定的行政机构编制法
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部分,共30卷
 (二)归纳五刑
1.奴隶制五刑墨(刺字)、劓(割鼻)、刖(剕,剁手足)、宫(破坏生殖器官)、大辟(死刑总称)五种常用刑;
2.《北齐律》五刑杖、鞭、徒、流、死;
3.隋唐时期五刑笞、杖、徒、流、死。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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