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报名条件  成绩查询  查分数线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名师辅导  经验交流  考试动态  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名师专访  历年真题
 司考法规  视频课堂  网上考场  社区热贴  司考社区  博客精选  博客推荐  名师答疑  我要提问  辅导计划 辅导用书  三国法  民法  刑法
 分  校:京 | 晋 吉 | || | 琼 | |
您现在的位置: 司法考试网|新起点司法考试 >> 司法 >> 每周测试 >> 三国法 >> 正文


习题一答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8 16:02:10 收藏本页

1,正确答案是:a 
分析:本题考查国际法律责任形式。国际法律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对国际不当行为或者损害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国际实践来看,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限制主权、恢复原状、赔偿、道歉等。限制主权是最严重的责任承担形式,包括全面限制和局部限制主权。

2,正确答案是:bcd 
分析:本题考查海洋法关于船舶悬挂旗帜的问题。在公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并且只能悬挂一国国旗,悬挂两国或者两国以上旗帜,或者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可视为无国籍船舶。对于无国籍船舶任何国家的军舰、军用飞机都有权登船检查并且采取相关措施。

3,正确答案是:bcd 
分析:本题考查船舶上发生纠纷的管辖权。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对位于其港口的外籍船舶具有管辖权,依国际法享有豁免权的军舰和政府公务船等除外。但是实践中,国家一般是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的基础上,采取沿岸国和船旗国管辖相结合的方法。在民事案件方面,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当案件涉及港口国公民的利益或其他船舶以外的因素,或者涉及船舶本身在港口内航行、停留其间的权利义务时,港口国才予以管辖。

4,正确答案是:acd 
分析:本题考查国籍的取得。关于国籍的出生取得,各国立法采用的原则有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或者混合制等原则。血统主义是指一个人出生时获得国籍仅取决于其父母的国籍,而不问其出生在何地。出生地主义是指一个人出生时获得国籍仅取决于其出生地,而不管其父母国籍情况如何。船舶、航空器等应当视为国家领土的延伸,这是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发生在船舶、航空器上面的事件或者事故,登记国都享有管辖权。

5,正确答案是:abd 
分析:[思路] 在国际上,现代国家类型主要划分非单一国和复合国。作为永久中立国是个政治概念,不是国家类型的分类。
[答案]ABD
[干扰项] 永久中立国既可能是单一国也可能是复合国。

6,正确答案是:bcd 
分析:[思路] 承认是一种单方面行为,只是承认者对被承认者出现这一事实作出的单方面行为,不意味着建交。法律承认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就是法律承认。
[答案] BCD
[干扰项] 承认是一种单方面行为,而建交是双方的行为。

7,正确答案是:c 
分析:[思路] 国家不当行为是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归因于国家和违背国际义务。其中,违背国际义务是客观要件。
[答案] C
[干扰项] A和D不是国家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而B不是客观要件,是形式要件。

8,正确答案是:abcd 
分析:[思路] 在国际实践中,行为国承担的国际责任的方式有: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和限制主权。
[答案]ABCD

9,正确答案是:abcd 
分析:[思路]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即领空主权原则,国家有权制订外国航空器入境离境和在境内飞行的规章制度,可以指定外国航空器停降的设关机场,国家保留国内航线的专属权,一国为安全及军事需要有权在其领空划定某些禁区。

10,正确答案是:ab 
分析:[思路] 内海湾是沿岸属于一国,且其天然湾口两端的低潮点之间的连线不大于24海里的海湾。但是历史性海湾作为内海湾不受限制。
[答案] AB
[干扰项] 超过24海里则为非内海湾,不是所有的直线基线以内的海湾都是内海湾,要满足不大于24海里的要求。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我要点评】【添加收藏】【打印此文
     
      网页点评
      相关文章
    确定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必
    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应
    拍卖标的物不能交付的违
    本案"订金"能否理解为"定
    以"吻""窃"物应构成盗窃
    王轶:对法律解释的体会
    刘宗荣:保险契约的解释
    客户不应为银行的过错买
    首部营养条例已起草 营养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有8万亿
      热点推荐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胡锦光行政精品课程   试听
    张海峡商经精品课程   试听
    李毅三国精品课程    试听
    隋彭生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艳霞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王锴行政法精品课程   试听
    姚欢庆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帆法理精品课程    试听
    常英民诉精品课程    试听
    陈永生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张合功论述精品课程   试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6275134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站长:新起点 信箱quicktime_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