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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十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5 16:00:53 收藏本页

1,王、李两家是邻居,王家在界墙附近种有一棵核桃树,该树有一半的冠枝越过界墙,伸入到李家院中。有一年,两家闹起了矛盾,于是李家不再让王家到自己家摘核桃,捡地上的核桃也不许。王家于是找到村委会,经调解无效,最后告到法院。对本案的认定,正确的观点有哪些?( )
  A.如果李家人不让王家人进院拣摘 核桃,李家人就无权进入王家院 内,因为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 受侵犯 B.王家的人进入李家拣摘核桃,不 会对李家的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 响,因而有权进入李家 C.我国法律对越界果实落入邻居院 内的权属问题没有规定,因而法 院只能驳回起诉 D.法律虽未规定,但根据习惯及相 关理论,谁对原物拥有所有权, 就对该物所生孳患拥有所有权,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 定。王家对核桃拥有所有权,就 有权进入李家院内拣回

2,按份共有人依法可以( )。
  A.把共同财产分割成若干份,各享 一份所有权 B.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 C.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 享权利、分担义务 D.在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 时,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

3,中国国籍的甲公司和美国国籍的乙公司签订《合资合营合同》,约定在中国建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在中国经营;合同中没有法律适用条款,但规定一切争议由美国华盛顿州法院管辖。则下列陈述能够获得我国法院支持的有:
  A.该《合资合营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B.虽然建立的合资经营企业为中国国籍,但鉴于甲公司、乙公司和合资企业三者的大部分营业场所和人员、业务均在香港,因此该《合资合营合同》应该适用香港法律 c.该合资企业设立后不久,就与法国国籍的丁公司在香港签订了服装出口合同,该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法国法律,该约定有效 D.合同签订1年后,乙公司因拖延出资款被甲方依据合同诉至中国法院;乙公司不服管辖,抗辩说“根据合同规定,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4,中国公司甲与自己设在美国特拉华州公司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但约定一切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果该合同约定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则中国法律一定不会被适用 B.如果该合同内容为乙公司作为买方从甲公司购买机器设备若干,则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c.如果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将位于美国纽约州的房产若干出售给乙公司i则合同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 D.如果合同内容为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勘探开发位于四川省的铜矿,则合同适用中国法

5,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
  A.法定代理人对其未成年子女不符合起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的追认 B.李某将其自用电脑丢弃 c.受遗赠人在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

6,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A.法定权利 B.约定权利 C.延期抗辩权 D.永久抗辩权

7,以下哪种方式属于自力救济的:( )
  A.请求履行 B.自助行为 C.正当防卫 D强制执行

8,在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哪些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A.书面赠与合同 B.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c.具有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 D.具有扶贫性质的赠与合同

9,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钢琴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10,王某为了鼓励其侄儿王军好好学习,赠给王军一台电脑及一架照相机,但先给电脑,待期末学习成绩好时再交给照相机。到了期末,王军的学习成绩不仅没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王某非常生气,不但不再给照相机,而且要求返还电脑。清问,下列选项所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与王军间赠与电脑及照相机的合同已经成立 B.王某与王军间赠与电脑的合同已经成立,但赠与照相机的合同尚未成立 C.王某有权不再给照相机 D.王某无权要求返还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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