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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条例实施5年237万人受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普法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 12:15:52 收藏本页

各地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启动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亮点

  本网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柴黎 今天是《法律援助条例 》实施五周年的日子。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135万余件,近237万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或解答法律咨询近1580万人次。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259个,其中地市和县区级机构3176个,除西藏等地个别县区外,所有的县区都设有法律援助机构。2007年办案量达42万件,是2002年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查看全文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

———写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

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承担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2003年,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值此纪念《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回顾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总结《条例》施行经验,对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查看全文

 

 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法律援助的温暖

———访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

 

  今年9月1日是《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今天,记者就《条例》实施五年来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状况等问题采访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

  记者:从1994年初司法部正式提出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已历经十几年。《法律援助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请您谈谈《条例》实施五年来对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赵大程: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确立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从制度创立进入到了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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