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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背着案卷陪缠访者“上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7 11:36:06 收藏本页
法官韩肇忠执行了一次特殊的“陪访”任务。
  韩肇忠是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近日,他背着案卷,与山阳县元子街镇的一名党委副书记一起,陪着上访者王忠有踏上“上访”的路途。此作法在当地引起不小争议,各种说法不一。

  一桩七扭八岔的“疙瘩”案

  王忠有心里有个大疙瘩。他是退休干部,家住山阳县元子街镇。2003年6月,经县政府批准,一个村民要拆旧建新,占用一块地皮。王忠有等人认为,修房村民所占地皮不属于村委会,而归两个村民小组所有,因此阻止施工,拆毁根基,要求县政府处理。
  不久,县政府作出行政决定:争议地块所有权归村委会。
  王忠有等人认为,自己祖祖辈辈住着的地皮,咋归村里所有?土地除国有的,就是村民小组的,哪有村委会啥事?村民小组向商洛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过调查,维持了县政府的决定。
  村民小组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决定。法院认为“争议地块所有权归村集体”合法。宣判后,村民小组不服,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维持原判。
  至此,按照二审终审制原则,县政府行政决定和县法院判决均已生效。
  但是,王忠有等人仍然不服,又申请市中院再审,被驳回。修房的村民欲在合法审批的土地上施工,又一次遭到阻止。这些村民先是报警,后来也提起诉讼,要求排除修房障碍。
  围绕那块地皮的官司,就这样七扭八岔,成了一桩疙瘩案。

  “陪访”意图是化解“疙瘩”

  王忠有等人向陕西省高院申诉,被驳回。2006年9月,他们两次上访,无果。
  几乎就在王忠有等人上访的同时,山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伟峰也召开会议,研究此案。“群众上访,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崔伟峰认为,“但是,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群众还要上访,徒增成本。”会议决定,要么召开听证会,要么陪群众上访。
  “陪访”的方式,就这样在山阳县出现了。
  何为“陪访”?崔伟峰解释:“让干部背上案卷,陪上访人一同去上级机关,给接访机关提供第一手材料。我们的目的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化解群众心里的疙瘩。”

  上级法院有权威解释

  王忠有等人选择了召开听证会。
  去年6月29日,王忠有、两个村民小组长、县政府与县法院的听证代理人团团坐定,进行听证。结论:县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适当;县政府的决定运用政策准确,适用法律恰当,应予以维护;信访人应息诉罢访。
  面对这个结论,王忠有说:“只要我心里的疙瘩解不开,我就不停地上访。”他要弄明白一件事:土地究竟是归村民小组,还是归村委会所有?到上级机关,应该能够听到最权威、最准确的解释,他们也就可以打消疑虑了。
  县里决定派干部“陪访”。
  今春的一天,法官韩肇忠、元子街镇党委副书记背上厚厚一摞卷宗,陪着王忠有登上上访的列车。
  三天后,在上级法院,王忠有听到了权威说法:他们村里争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
  底火被抽掉了。王忠有思想上的疙瘩终于解开了。转日,他与“陪访”的干部返回山阳县。
  商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铁虎说:“干部‘陪访’,对上访者是一种服务,也可让上级机关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真相,作出准确判断。这样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核心就是增强服务意识,对于长期缠访的特殊案件,我们要将这一服务方式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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