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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团化 全国首例卷烟盘纸造假案侦破始末            【字体:
犯罪集团化 全国首例卷烟盘纸造假案侦破始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7
    今天,在山东省公安厅的会议室里,副厅长于长安向记者讲述了全国首例卷烟盘纸造假案侦破始末。

  “涉案非法生产卷烟盘纸2600多吨,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于长安坦言,如此大规模的造假,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该案是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的部级督办案,目前,司法机关已判刑10人,刑拘(逮捕)转取保候审13人。案件审理已完成两批。

初露端倪

一车非法卷烟纸被查

  去年1月31日15时,位于山东省泰安市青龙市场的源源物流配货站前,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装卸着货物。

  像往常一样,一辆装满货物的解放牌汽车准备驶离配货站。突然,几十名公安和烟草稽查人员“从天而降”,堵住了这辆看似平常的运货车。经过检查,当场查获非法卷烟纸130箱。

  经询问,货车司机对货物一问“三不知”,惟一知晓的是货从泰安百川纸业有限公司二号仓库拉出。

对抗侦查

 大部分直接证据灭失

  去年2月13日,泰安市公安局接到市烟草专卖局的情况通报后,立即启动烟草打假协作机制,组织民警会同烟草稽查人员,对百川纸业厂区进行了检查。

  在百川纸业的车库内,检查人员又有新的收获:查扣卷烟纸468箱。

  然而,百川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启明显然是一个“老狐狸”。意识到可能要东窗事发,董启明连夜召集“心腹”,成立攻守同盟,并迅速销毁证据。为逃避打击,董启明密令:“回抄,将卷烟纸重新化成纸浆。”

  不但如此,董启明还销毁了卷烟纸的生产记录、出入库记录等书证、物证,并将生产、销售、财务等重要岗位的电脑硬盘格式化,大部分直接证据灭失。

  “2·13”案遭遇“瓶颈”,停滞不前。

浮出水面

关键人牵出四级销售网

  有造假的,必然有买假的。既然上线的工作短时间难以突破,为何不循线追击,挖下线?

  在众多下线中,贾朋生无疑是最关键的一个人物。“贾朋生今年59岁,原是安徽造纸总厂销售处的处长。”泰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李甡说。

  百川纸业出事后,董启明已电话告知贾朋生“出去避避风头”。贾朋生在上海游山玩水了一个月后,发现没什么动静,于2007年4月11日悄悄回家。谁知,刚踏入家门,就被专案组逮了个正着。

  赴三条外线工作的侦查员耗费4个月时间,行程5万公里,询问证人132人次,查询相关银行网点187家,终将25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

  至此,以百川纸业为销售网络第一级,以贾朋生、陈光耀等6名犯罪嫌疑人为第二级,以其他销售人员为第三、四级的,有组织、成规模的非法生产、销售卷烟盘纸的犯罪团伙整体浮出水面。

暴利诱因

一天就能赚162万元

  “2·13”专案涉案非法卷烟盘纸2600多吨,能生产卷烟89万大箱。高黎明解释说,一大箱相当于5万支香烟,89万大箱可以生产出445亿支香烟。而山东省卷烟厂一年的产量只有80万大箱。

  好好的正经生意不做,为什么选择非法制造卷烟纸?

  “这些人都是无利不起早,制造卷烟纸有巨额的经济利润。”“2·13”专案组组长高黎明告诉记者,一吨普通的纸市面上卖5000元左右,而一吨卷烟纸可以卖到18000元。百川纸业的二车间每天3个班,每班产量30吨,开足马力,一天就可以赚162万元。

案情启示

隐蔽性和抗打能力增强

  选择非法制造卷烟纸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整个网络的严密性和隐蔽性。

  “2·13”专案中生产、运输和分销的网络覆盖了我国山东、安徽、江苏等14个省市,从订单采集、组织生产、运输分销等流程来看,不仅内部分工相当明确,单线联系运作,而且每个环节又形成了子网络,网中有网,线中有线。

  高黎明介绍说,以具体负责销售卷烟纸的孙伟为例,她一人就有3个手机号,专门用来和下线单线联系。百川纸业还在建行、农行、工商行分别以虚假姓名开设多个接收卷烟纸汇款的账户,再经过多次转存才进入百川账户。

  “尽管‘2·13’专案成功侦破,但是卷烟打假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陈毅力告诉记者,目前,网络化、集团化、大规模的制售假烟问题越来越突出,反侦查、抗打击的能力不断增强。通过邮政、民航、铁路、物流、互联网等渠道贩卖假烟的活动越来越隐蔽,抓捕追刑的难度越来越大。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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