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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民主党派活跃在政协大舞台

  作者:webmaste…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3 9:33:05 收藏本页

2004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共提出提案115件,提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500多件

民主党派活跃在政协大舞台

  2004年,各民

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共提出提案115件,提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500多件。这是记者从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说,2004年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取得新的进展的一年,中共中央在出台重要文件、研究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策之前,都与各民主党派中央进行充分协商。去年,中共中央召开了18次与民主党派中央的协商会议、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了5次,据我了解,18次是近些年来最多的一次。
  他说,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制度,高度重视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表达主张和意见创造条件。2004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提案和信息都得到了及时的办理和反馈,为党和国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

梅冬委员: 尽快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法》

 

  从1986年至今,中宣部和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五年规划,经过近20年的努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各项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
  多年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梅冬委员认为,全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支撑,尚存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首先,立法机关和负责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责任分工不合理。我国立法机关负责法律的制定,并监督法律的实施,但在立法时没有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方面作出规定,这就造成法制宣传教育不能,也不可能完整地体现立法的原意。其次,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体制不健全。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使法律宣传教育缺少必要的人、财、物和资金的保障,有的地区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些部门不能做到专款专用。另外,立法速度与法律的宣传普及的速度不协调。立法速度很快,几乎每月都有几部法律出台,加上国务院和地方人大的条例和法规,立法速度超越了法律的宣传和普及的速度。
  因此,他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法》。在他看来,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应主要解决以下问题:1、明确责任。立法机关在立法时,要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和普及的范围、不同阶层人员掌握程度等作出决定;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在各新闻媒体和党委所属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和考试考核等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2、经费保障。法律应明确规定,每部法律的宣传教育都必须有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每年初立法计划,测算相关费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法制宣传经费应由上级政府转移支付。3、督促检查。法制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经费保障情况如何,是否专款专用,应进行督促检查,对此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承担这项任务,对违法者应追究相应责任。

我喜欢这个有风度的“老头”

  

  今天,有着42年外交生涯的外交官吴建民再次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面对众媒体,这次他是首次“替”全国政协“说话”。首次亮相在本次政协会议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成为热点的吴建民早就被记者“盯”上了。
  中午在驻地的电梯口,记者巧遇一身便装的吴建民。知名度甚高的他也成为委员的“追星族”。刚走出电梯,便有委员拉着他合影。一位年轻的摄影记者对我说,刚才在电梯里,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吴建民。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说话的语气非常自豪。
  拍过很多名人的一名年轻的女摄影记者指着走进餐厅的吴建民对我说,一会儿给我和他拍张合影吧,我喜欢这个有风度的“老头”。当吴建民走出餐厅时,年轻的女摄影记者终于如愿以偿,她真诚地对吴建民说,期待您下午的精彩。
  下午3点,人民大会堂。曾在三年半内主持一百六十八场记者招待会的吴建民身穿灰色西服从容走上主席台,他的出现令会场瞬间“骚动”。
  吴建民非常儒雅地坐在主席台上,语气舒缓地发布着本次会议的相关新闻。表情平静,目光睿智。当台湾中天电视台的记者问吴建民,3月8日政协将会听取和审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否会伤害两岸人民的感情时,吴建民笑着说,你们还没有看到这部法律,怎么能说伤害两岸关系呢?恰恰相反,这部法律是要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的。经历过无数次大场面的他今天在人民大会堂内继续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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