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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备战08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四及答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8 12:03:05 收藏本页

 

  一、单项选择题

1给予邻国的利益和优惠”是外国人的待遇制度中哪项原则的例外?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差别待遇原则

D.普通优惠待遇原则

 

2.《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权,对此,海峡沿岸国;

    A.不应妨碍过境通行

    B.不应妨碍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中止过境通行

    C.特定情况下可限制通行

D.可对过境船舶有特殊规定

 

3.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4.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

    A.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

    B.仲裁庭越权

    C.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

D.甲、乙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

 

5.中国公民甲与其妻侨居澳大利亚,其子乙也在澳大利亚,其女丙则在北京定居。1995年,甲妻亡故后,甲回到北京与女儿住在一起。1997年,甲病逝北京,未留遗嘱。甲的遗产,在澳大利亚有一处房产并有10万美元存款,在北京甲有一套公寓。乙、丙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法院对该继承案件有管辖权

    B.我国法院对该继承案件无管辖权

    C.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

D.位于澳大利亚的不动产适用澳大利亚法律

 

6.基尔伯是纽约人,在纽约有住所。被告东北航空公司是在马萨诸塞州注册的公司,它从事纽约至马萨诸塞州之间的空中运输。基尔伯在纽约买了该公司的机票,乘坐飞机前往马萨诸塞州,中途因飞机在马萨诸塞州坠毁而死亡,死者的遗产管理人在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受害人向从事公共运输者索赔的数额为2000美元以上,15000美元以下,且索赔的具体数额要根据被告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而纽约州宪法则禁止索赔的最高限额。依据国际私法理论,法院应该:

    A.依侵权行为地法即马萨诸塞州的法律,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赔偿15000美元

    B.法院应依住所地法适用纽约州法关于禁止索赔限额的规定

    C.法院应依法院地法适用纽约州法律关于禁止索赔限额的规定

D.法院应认定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与纽约州的根本法相抵触,不予适用马萨诸塞州的法律

 

7.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8.下列关于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因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B.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位于我国境内,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C.因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D.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也不得协议选择仲裁解决

 

 9DES术语主要适用于:

    A.铁路运输

    B.公路运输

    C.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

D.多式联运

 

10.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份由美方向中方销售一台精密仪器的合同,其中价格条件为DEQ INCOTERMS2000。货物在按期装运后,途中遇大风浪致使船舶触礁,由于船身摇摆过于剧烈,导致该精密仪器严重损坏。经检验,修理该仪器所需费用将超过该仪器原本价值。其后,双方因货物发生的损失及运费等问题产生争议。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应由谁来承担该仪器的损失?

    A.美国公司       B.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

C.船东           D.保险公司

 

11.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向美国一家生产商订购了一套大型采矿设备,合同规定该设备分四批到货。前三批设备均按期按质到货.但在收到第四批设备时,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我方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A.我方有权宣告该批货物的交付行为无效,但无权解除整个合同

    B.我方有权要求生产商就该批设备承担违约责任

    C.我方有权将该批设备退还给生产商,要求其交付符合合同的设备

D.我方不仅有权宣告该批设备的交付行为无效,也有权解除整个合同

 

1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做了特定的限定,排除了公约适用于特定交易的情况。涉及到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位于公约的某一缔约国A境内,乙为在A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营业地位于公约缔约国B境内。甲乙之间签订的买卖电视机的合同可以适用公约

    B.甲是由美国投资者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国际贸易的法人,其与营业地位于非缔约国的乙公司签订的国际货物合同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当适用公约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公约

    C.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缔约国境内的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项合同约定,作为卖方的甲公司的绝大部分义务是组织劳力将由乙提供的一批棉纱制成布料,再回售给乙。甲乙之间的合同不适用公约

D.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境内的两公司之间买卖民用航空飞机的合同不适用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

1.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严重违反国际法,海湾战争结束后安理会作出决议,其重要内容之一是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这不属于下列哪些国际法律责任形式?

    A.限制主权         B.恢复原状

C.保证不再重犯     D.赔偿

 

2.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因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3.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42002年,甲国以有效防止乙国人进入其境内制造爆炸袭击为由修建隔离墙。根据计划,甲国将沿1967年停火线(绿线)在约旦河西岸乙国控制地区与甲国交界地带修建一条隔离墙,将约旦河西岸乙国地区与甲国本土彻底隔离。隔离墙的走势在不少地段进入了乙方领土。被乙国人视为首都的某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也被此墙圈占。一期工程已于20037月完工。后国际法院对此作出了停止在乙国被占领土上修建隔离墙并拆除已建的部分的决议。下列关于此事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国在奉行种族主义,赤裸裸地侵略乙方所控领土,是违反国际法的

    B.修建隔离墙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国际法院无权就此进行裁决

    C.甲国是为自己的安全而修建隔离墙,因此国际法院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D.从本案可以看出,战争与暴力没有带来和平,修建隔离墙也不可能保证甲方安全,通过政治谈判解决争端才是实现地区长治久安的唯一正确途径

 

5.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

    A.国籍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行为地

 

6.法官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所遇到的识别问题产生的原因是:

    A.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法律概念

    B.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

    C.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而导致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D.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的含义

 

7.国际私法上解决人的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主要是为了解决:

    A.死亡宣告的法律冲突

    B.失踪宣告的法律冲突

    C.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宣告的法律冲突

D.禁治产人宣告的法律冲突

 

8.中国公民A在中国签发一支票,委托中国驻美国共金融机构B为付款人,持票人法国公民C在要求金融机构B付款时,双方因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争议并引起诉讼,后经过协商,各方当事人同意适用付款地美国的法律。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该案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A.法国法     B.中国法

C.美国法      D.法院地法

 

9.广东某公司从日本购进钢材5000公吨,价格条件为CIF广州。由于短途运输和船速较快,该批货物先于提单到达了目的港。该公司凭副本提单加自己签署的保函提取了货物,之后该公司并未去银行付款赎单。银行于是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本案的主张有哪些是正确的?

    A.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广东某公司交货

    B.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C.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D.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关FCA贸易术语下交货与装货义务的规定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买方负责装货

    B.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卖方负责装货

    C.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即完成交货

  D.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卸下才完成交货

 

11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12.一艘油轮在进入我国某海港时因受海浪影响而触礁,部分原油泄漏,我国某救助公司立即对其进行了救助,将其安全拖带到港口并防止了原油的进一步泄漏。关于此次海难救助,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B.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载原油的所有人应就救助报酬承担连带责任

    C.救助费用可作为共同海损费用由利益各方分担

D.有关救助报酬的请求权时效期间是2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东海是甲国、乙国及丙国三国环绕的一个海域,其海域是甲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部分,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产、石油、天然气以及稀有矿产资源。甲乙两国在东海是海岸线相向的国家,之间的海上距离不足400海里。东海没有划界。甲国在距离中间线5公里(靠近甲国)建立了春晓油田。乙国单方面主张的所谓中间线说,对中间线以东的甲乙争议海域开始进行海底资源调查,并认为甲国的行为建立油田距离中间线过近,会损害己方利益,构成侵权。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国土海岸线延伸200海里的海域为沿海国家的专属经济区,而甲乙两国距离未到400海里,因此,只能按乙国的中间线说划界

    B.《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还规定了大陆架延伸原则,因此甲国对此海域拥有领土主权

    C.甲国的油田在其大陆架范围内,有权对其自然资源进行开发

D.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必须国家以某种形式正式宣布并说明其宽度,而甲国勘探油田时,乙国并未宣布,从这个角度看,甲国也未违法

 

    21936年西班牙内战时期,英、法等国家打着不干涉主义的旗号,不谴责佛朗哥的法西斯暴行,不制止意、德法西斯对西班牙内政的干涉,使西班牙的合法政府被法西斯推翻,根据国际法,英、法在此事中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不构成干涉

    B.构成积极干涉

    C.构成消极干涉

D.英、法坚持了国际法中的不干涉主义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B.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C.我国公共秩序的矛头所向,不仅是依我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但却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法律,还包括那些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条款的国际惯例

D.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或其他与争议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4.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各题。

    ①.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②.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③.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5. 1994年6月12,中国天宏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的委托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蜡烛一批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9月装船。1994720,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Qimen”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左右的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风。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依合同约定的贸易条件,中国方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Qimen”轮与一日本籍海城丸号发生碰撞,导致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舱的700箱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Qimen”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6800箱蜡烛已变形,不能用于正常的目的,收货人只能按市价30%出售,经查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请回答1621问。

    ①.中国天定进出口公司与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是什么关系?

    A.货运代理关系

    B.船务代理关系

    C.外贸代理关系

D.买卖合同关系

 

    ②.本案有关贸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下列何国法或公约?

    A.中国法

    B.瑞典法

    C.日本法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③.依《海牙规则》的规定,关于700箱湿损的货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由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因为是船舶的碰撞引起的湿损

    B.应由收货人向发货人提出索赔,因为货物是在装船前受损的

    C.应由收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承运人有航行过失免责

D.应由发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发货人是投保人

 

   ④.依《海牙规则》,关于6800箱变形的蜡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承运人不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因为承运人有过失免责

    B.承运人应当赔偿收货人的损失,因为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

    C.如果承运人拒绝赔偿,收货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

D.收货人不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货损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⑤.在承运人拒绝赔偿收货人6800箱货物,而保险公司赔偿了收货人的情况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保险人应以下列什么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A.以收货人的名义

    B.以保险公司的名义

    C.以被保险人的名义

D.以发货人的名义

 

    ⑥.关于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避难港费用是为船货各方共同的利益而发生的,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

    B.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船方的利益而发生的,应由船方来承担

    C.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安全完成本航程而发生的,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

D.避难港费用是为船方的利益而发生的,应由船方来承担

 

    6.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0211月以CIF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相美国出口一批圣诞节所需礼品的合同。买卖合同中,甲方保证货物于1220以前抵达目的港交货,以保障买方的适时销售。甲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目的港为美国纽约。甲公司由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投保险别为平安险,保险责任期间为仓至仓条款。20021115,承载该批货物的中远长风号从中国天津港出发驶往纽约。1120,由于驾驶船舶失误,长风号在太平洋上与另一艘客轮阿卡丽亚相撞,造成甲公司装载货物的一集装箱落海,并导致阿卡丽亚号上某乘客受伤。1120,一船员吸烟后随意丢弃的烟头导致船上货物失火,船长为防止船舶和货物遭受大火的侵袭,下令引水灭火,导致甲公司部分货物湿损。船舶继续航行,1125,由于遭受特大海上风暴,长风号发动机失灵,遂请求海上救助,长风号被拖航至某一港口进行修理,此一过程中,花费救助费5000美元,港务费2000美元,修理费3000美元。由于路途中耽搁,长风号实际到达纽约港的日期为200315。买方主张由于货物错过了销售旺季,给其造成巨大损失,要求损害赔偿。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海牙——维斯比规则》,回答下列22-24的问题。

    ①.货物由于交付迟延导致的错过销售时期造成的损失,买方应当如何主张赔偿?

    A.买方应当向卖方主张赔偿,因为卖方在买卖合同中保证货物于1220以前抵达目的港,而货物实际到港日期为次年15日,卖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当由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货物迟延交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运人中远公司来承担,因为货物是由他提供的船舶运输的,承运人未尽到运输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导致货物迟延到达目的港,因此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货物迟延交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可根据从卖方合法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D.买方应当独自承担货物迟延交付的风险

 

   ②.下列牺牲和费用属于共同海损的有:

    A.船舶碰撞导致的集装箱落海的损失

    B.火灾导致的货物被焚毁的损失

    C.引水灭火导致的货物的湿损

D.船舶救助费用、避难港港口费用和修理费用

 

   ③.本案中,下列针对长风号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的顺序应当是:

    A阿卡丽亚号上某乘客的人身伤害赔偿请求位列第一序位

    B.船舶救助行为保障了船舶价值的维持,为其他债权的受偿创造了条件,因此,船舶救助费用应当位列第一序位

    C.海难救助后于优先权其他情势发生的,海难救助费用应当先受偿

D.本案中正确的优先权的正确顺序应当是港务费用、海难救助费用、对阿卡丽亚号上某乘客的人身伤害赔偿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B

    考点:最惠国待遇

解析: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与另一国国家或者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家或国民的待遇,但一般不适用于以下情况下给予的优惠: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共同体等经济组织成员间的优惠;邻国之间方便边民的一些优惠;基于特殊历史地理等因素而给予某些国家的优惠;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及其他在条约中明确规定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的情况。

 

2.答案:A

    考点: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权对沿岸国的限制

    解析:过境通行指所有外国船舶或飞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以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为目的而行使的航行和飞越自由。

过境通行适用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故本题应选A项。

 

3.答案:C

    考点: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制度

解析: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海底及其底土,在国际海底区域要遵循其开发制度,如平行开发制度。

 

4.答案:D

    考点:国际仲裁法院仲裁的效力

解析: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当事方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庭必须依照仲裁协议的规定进行工作,任何违背仲裁协议的行为都有可能使仲裁被中止或者导致仲裁裁决无效;仲裁适用仲裁协议约定的法律或者《国际法院规约》规定的国际法;仲裁程序合法。裁决无效的除选项ABC外,还有仲裁员犯有欺诈行为的情形,而D项符合仲裁的程序。

 

5.答案:B

   考点:涉外继承

   解析:《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甲在中国留有不动产,在澳大利亚国有不动产和动产,故依据《继承法》第 36条,ACD三项表述正确,故不当选。

 

6.答案:D

   考点:侵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从纽约起飞的飞机,在几个小时内可能经过好几个州,飞机亦可能因恶劣的天气或其他不测事件而进入某州,因而何处为损害发生地纯属偶然;纽约州宪法是根本法,应为本州公民提供保护,使他们免受由于其他法院作出的不公正判决而遭损失。马萨诸塞州法律中关于索赔最高限额的规定,与纽约州公共政策相违背,不能适用。

 

7.答案:C

   考点:民用航空器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

   解析:这是一道识记性的题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法》第185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的法律。在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考生可进行这样一种推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巨大的财产,法律一般要求进行产权登记,如房产、汽车等等,那民用航空器更应如此。而且民用航空器要从事国际飞行,必然要求有国家对之进行管理和保护其利益。所以民用航空器都有其登记国。且登记国与登记有其国籍的民用航空器联系密切。在民用航空器这样价值巨大的财产进行抵押、转让,对其原来的登记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至少对其来说是巨额财产转移这样的重大事项。因此合理的做法是适用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国法律作为准据法。

物权变动一般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但是大型的动产,如民用航空器,船舶等,由于其价值比较巨大,其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影响也比较大,所以法律往往对他们做出不同与物之所在地法律原则的例外规定,即适用该财产登记国的法律。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除应当掌握一般的原则之外,更应格外注意一些例外,譬如本题中的民用航空器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依据物权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应当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是,由于某些涉外物权关系具有特殊性,例如客体和其所处状态特殊,各国都有一些例外做法,例外之一即是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对其物权问题适用旗国法或登记国法。其他例外譬如动产的法定继承一般依照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而不是该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8.答案:D

    考点:专属管辖权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第34条、民诉意见第305条。因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位于我国境内,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因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可协议选择仲裁解决。

 

9.答案:C

    考点:DES

解析: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DES的意思是指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只适用于海上运输和内河运输。

 

10.答案:A

    考点:DEQ

解析:DEQ条件下,卖方只有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才转移至买方,而卖方是在目的港码头卸货地点将船上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才为交货。故本题中的仪器损失应由卖方美国公司负担。

 

11.答案:D

    考点:合同的解除

解析:参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73条。因为成套设备的各部件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如果不能将其中的任何一批货物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经交付或今后将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

 

12.答案:B

    考点:公约效力的扩大以及我国对公约的保留

    解析:中国对公约第1条第1b项做出了保留,也就是说当事人营业地不是位于不同缔约国境内,而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情况下,中国不承认应当适用公约。且这种保留当事人不得摒除或减损其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

    考点: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解析:限制主权是指限制责任国主权或主权的某些方面的行使。储备、生产、发展一定量的武器属于一国主权的部分。因而,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构成了对伊拉克主权的限制。

 

2.答案:BC

    考点:国家主权豁免

    解析:国家享有国家主权豁免,国家主权豁免有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主义两种立场;前者是指国家的行为及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管辖,包括:(1)一国不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2)一国的国内法院非经外国同意,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也不对外国国家的代表或国家财产采取司法执行的措施。后者则认为国家的商业行为不应享有豁免权。由于甲国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立场,放A项表述错误。

国家豁免权可以放弃,放弃的方式一为明示,二为默示。明示即国家通过条约、合同等正式文件或声明,事先或事后以明确的语言文字表达豁免权的放弃;默示方式则是通过向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积极行为表明放弃豁免。故此,D项不构成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故表述错误,BC当选。

 

3.答案:BD

考点:海洋法的港口制度

    解析:港口属于内水的一部分,它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驶入其港口的外国商船和船上人员有刑事管辖权和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船上的行为不牵涉到沿海国的利益或根本没有超出该船只的范围,沿海国不行使管辖权,而由船旗国负责。也就是说管辖一般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会对船舱内部事件管辖。关于刑事管辖,港口国得行使管辖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1)罪行的后果危及沿海国;

    2)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

    3)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外事官员请求;

    4)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

本案中丙国作为港口国,对发生在外国商船上的非丙国国民的斗殴事件,只有在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时,才得以行使管辖权。BD两项符合港口国对停泊在其港口的外国船舶上刑事管辖中的第三种情形,所以入选。A项是迷惑项,当事双方的请求并不能使港口国行使管辖权,因为当港口国在行使管辖权时,实际上是影响了部旗国的管辖权,但凭当事方的请求显然不当;C项是在以船东国籍国的概念偷换船旗国的概念,应当排除。

 

4.答案:AD

    考点:国际法院

    解析:甲国的行为侵犯了乙方领土主权,违反了国际法,国际法院有权裁决。

 

5.答案:ABC

    考点:冲突规范的结构

    解析:(1)冲突规范在其结构形式上主要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冲突规范的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一般是指冲突规范的前面部分。

    冲突规范的系属是指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它一般是指冲突规范的后面部分。在系属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被称为连结点(Point of ContACt)。所谓连结点又称为连结因素,它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可以说连结点是冲突规范中据以连结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与其应适用的某国法律的基础,起到了桥梁和媒介的作用。

2)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或习惯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该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身份、能力、家庭关系以及继承等方面的民事法律冲突。所以选项ABC是正确的。

 

6.答案:ABCD

    考点:识别

    解析:识别又称归类和定性,识别产生的原因有两种:

    1)有关法律事实和问题的归类和定性不同;

    2)冲突规范本身含义不同。

    ABC三选项是第一种原因的具体体现,D项反映的则是第二种原因,故本题应全选。

 

7.答案:AB

    考点: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解析:国际私法上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有两种情形:

    1)权利能力的开始——出生的法律冲突;

2)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律冲突。权利能力终止有生理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三种情形,其中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各国差异最大,也是国际私法的人的权力能力冲突最主要须解决的问题。

 

8.答案:BC

    考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解析:《票据法》第98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根据此条规定,正确选项应为BC

 

9.答案:BC

    考点:承运人的审单义务

解析:承运人只能在接到正本提单的时候才可以交付货物,以保函的形式要求交货事实上构成了欺诈行为。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10.答案:BC

    考点:FCA下卖方的交货义务

解析:与《通则1990》有所不同,《通则2000》对FCA的规定趋于简单,没有了运输方式的区别及集装箱与非集装箱的区别,但有了是否在卖方所在地交货的区别。根据《通则2000》,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完成交货义务;若在卖方所在地以外的其他指定地点交货,卖方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无须卸货而将货交买方或其指定的人支配,即完成交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11.答案:AC

    考点:承运人责任

解析:首先A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这一合同的履行,卖方A国公司所卖货物有342箱超过进口国标准,说明质量有瑕疵,A国公司应对中国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由此,A项是正确的,中国公司完全可以要求A国某公司赔偿损失,D项错误。由于A国某公司办理运输合同时承运人已签发清洁提单,且凭此清洁提单A国某公司办理了银行结汇,说明A国公司向承运人提发的货物确是2000箱,到达目的的后少5箱,显见是承运人原因造成的,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C项亦正确。

 

12.答案:ACD

    考点:海难救助

    解析:《海商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根据此条,A项正确。同法第183条规定:救助报酬的金额,应当由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项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根据此条,B项所谓连带责任并不准确,因为该法规定的是按比例分担。同法第262条规定: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可见D项正确。至于C项,救助报酬实质是为了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安全的而采取的措施所支付的特殊费用,因此是共同海损。C项亦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AB

    考点:大陆架制度

解析:国际法中中间城并非划分海域的原则,大陆架并非沿海国领土,沿海国只是对大陆架有一定的主权权利。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告示,而专属经济区则不是本身自然存在权利,国家必须以某种形式正式宣布并说明其宽度。

 

 2.答案:C

    考点:国际法中的干涉

解析:国际法中的干涉是第三方介入其他国家间的争端。英法集团虽然未积极介入,但其消极行为导致了法西共同对西班牙内政干涉的结果,属于消极干涉。

 

3.答案:AC

    考点:公共秩序保留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应注意的是,较之于其他国家的同类说法,我国民法通则的这一条公共秩序条款的矛头指向,不仅是依我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但却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法律,还包括那些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条款的国际惯例。这可以说是我国公共秩序条款的独特之处。

 

4.答案

    ①.答案:BD

    考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解析:《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由于秦某已留居中国,其住所地在中国,故应适用其住所地法律,即中国法,BD项正确。

 

    ②.答案:AC

    考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上引《民通意见》第190条,秦某只是暂时留在中国,其居住地仍在美国,应依其本国法确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故选AC项。

 

    ③.答案:AC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证明手续

解析: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代为诉讼。而且,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我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故本题应选AC项。

 

 5.答案

    ①.答案:C

    考点:外贸代理

    解析:本题中天宏进出口公司与蜡烛生产企业之间依《对外贸易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成立外贸代理关系。

  

 ②.答案:B

    考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本题合同中已约定了法律适用,应依合同之约定,即适用瑞典法。请参见《合同法》第126条。

  

 ③.答案:C

    考点:CIF及承运人责任

解析:依《海商法》第5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承运人对因船舶碰撞而引起的损失免责,故选项C正确。在CIF条件下,卖方根据合同约定自行负担费用取得货物保险,使买方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本题中收货人(买方)应直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故选项AD错误。选项B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

 

    ④.答案:BCD

    考点:CIF及承运人责任

    解析:对于6800箱变形的蜡烛,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而不能免责,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如果承运人拒赔,收货人可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

CIF条件下,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故发货人并不对运输途中的损失负责。

 

    ⑤.答案:B

    考点:海事诉讼中的代位求偿权

解析: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4条之规定,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诉讼。

 

   ⑥.答案:AC

    考点:共同海损

解析:依《海商法》第194条之规定,为避难在避难港口发生的避难港费用属于共同海损范畴,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而船舶的修理费是为完成航程而发生,应由受益各方分摊。故选项AC正确。

 

 6.答案

    ①.答案:A

    考点:货物延迟的责任承担

解析:卖方在买卖合同中保证货物于1220以前抵达目的港,而货物实际到港日期为次年15日,卖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海牙维斯比规则》未规定承运人的迟延交货责任,所以买方不能向承运人主张索赔。运输迟延引起的损失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所以也不得向承运人主张索赔。

 

   ②.答案:CD

    考点:共同海损

解析:共同海报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的和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本题中A项属于单独海损,不是船、货遭遇共同危险,B项是意外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不是有意的、合理的采取人为措施造成的牺牲。CD两项则是在船货遭遇共同危险的情况下,为了共同安全,人为的采取有意的合理的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和产生的特殊费用,属于共同海损的范围。

 

    ③.答案:CD

    考点:船舶优先权的顺序

    解析: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正常顺序应当是船长、船员和船上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口费和其他港口费用;海难救助费;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其中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其他其他债权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因为如果没有后发生的第四项救助款项,船舶就会因为未得到救助而灭失,第一项至第三项船舶优先权也得不到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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