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报名条件  成绩查询  查分数线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名师辅导  经验交流  考试动态  案例分析 考试大纲 名师专访  历年真题
 司考法规  视频课堂  网上考场  社区热贴  司考社区  博客精选  博客推荐  名师答疑  我要提问  辅导计划 辅导用书  三国法  民法  刑法
 分  校:京 | 晋 吉 | || | 琼 | |
您现在的位置: 司法考试网|新起点司法考试 >> 司法 >> 典型案例 >> 正文


电脑配置与要求不符 消费者状告商家索双倍赔偿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 15:48:51 收藏本页

 

  

  中国法院网讯 消费者邱先生在购买笔记本后,发现配置与其要求不一致。为此,邱先生将销售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邱先生诉称,2008年4月4日,原告到海龙大厦欲购买一台CPU为英特尔酷睿2双核电脑、内存为2G的笔记本电脑,并将此想法告知被告公司销售人员。可被告公司却向原告出售了一款CPU为奔腾双核、内存仅1G的笔记本电脑,该配置并不符合原告之前提出的要求。原告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要求被告双倍赔偿货款及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被告公司辩称,笔记本包装箱上有详细的配置清单,原告在购买时应按配置清单验货。另,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也已将笔记本配置详细告知了原告。为此,被告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录入:ylhp    责任编辑:ylhp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我要点评】【添加收藏】【打印此文
     
      网页点评
      相关文章
    全国首例知识产权申请无
    以公司名义出具欠条 未获
    样品未经确认擅自生产 合
    检验员检测水质出误差 法
    丈夫突然剃度出家 法官到
      热点推荐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胡锦光行政精品课程   试听
    张海峡商经精品课程   试听
    李毅三国精品课程    试听
    隋彭生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艳霞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王锴行政法精品课程   试听
    姚欢庆民法精品课程   试听
    杨帆法理精品课程    试听
    常英民诉精品课程    试听
    陈永生刑法精品课程   试听
    张合功论述精品课程   试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6275134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站长:新起点 信箱quicktime_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