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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良材"字号与商标斗"法" 有法律盲点无"真空"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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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于一九三五年在《申报》上刊登的广告
上图为苏州“吴良材”在苏州的加盟店(资料图片) 字号与商标的冲突导致了多少年来企业之间战事不断,但维权与侵权之争往往被“法”所困。眼下最引人注目的是上海“吴良材”在江苏省六地法院状告苏州“吴良材”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此举引发了法律界新一轮的讨论热潮。 200年的老字号与8龄同名“兄弟”争战难休 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是由吴良材先生于1807年创设的“吴良材眼镜店”沿续而来,至今已经有200年了,“吴良材”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其字号是前国内贸易部和现商务部认证的“中华老字号”。2004年2月25日,“吴良材”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字号权与商标权产生于不同的法律授权上海“吴良材”的遭遇似乎源于法律“真空” 2004年11月5日,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向苏州市工商局请求制止苏州吴良材眼镜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撤销其企业名称。今年6月,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先后向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泰州市、盐城市、常州市6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苏州市工商局始终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近日,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陆续收到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等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要等待苏州市中院的审理结果。苏州吴良材眼镜公司的分公司和加盟店在此期间已由原来的28家发展到了40家。 专家称有法律“盲点”但无法律“真空”不能以制度漏洞掩盖主观恶意 近年来,字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一直是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热点和难点,也是法律界关注的重点。在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召开的“商标与企业字号法律保护专家研讨会”上,众多知识产权专家纷纷指出,解决两权冲突只有法律“盲点”而无法律“真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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